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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网发〔2017〕11号 关于做好提升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工作的通知

2017-04-21 来源: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云端武汉”平台,进一步提升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全市机关作风建设相关工作责任分解》(武厅督字[2017]4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7]1号)文件精神,按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各区、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班具体负责,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目录梳理与流程优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等改革工作,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交换、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等工作,确保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工作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市网信办联合市公安局、市政务办依托“云端武汉”平台,进一步推进以市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的全市政务服务统一认证系统建设,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统一认证。各区、各部门负责按要求将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云端武汉”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有条件的部门应依托“云端武汉”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尽快实现单点登录,简化群众办事身份认证程序,实现一次认证、全程有效。

  三、形成电子证照共享体系

  优化完善证照目录。动态调整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权力清单。组织编制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编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减少重复证明。各区、各部门积极推行群众办事相关证件、证照、证明等电子化,并按照“云端武汉”政务资源目录规范形成基础的电子证照目录。

  建设电子证照库。各部门以电子证照目录为基础,按照“逻辑集中,物理分散”的原则,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建立完善各自电子证照库,并按“云端武汉”政务服务接口规范向“云端武汉”平台开放服务接口,构建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市政务办负责依托“云端武汉?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和全市电子证照库,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档案库应用平台。各区、各部门应逐步为市民提供电子身份证明、电子病历、电子户口本、电子房产证等各类电子证照服务。

  建立健全全市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各区、各部门应

  以实现群众来窗口一次办成为目标,以服务驱动应用,按照《武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证照互认共享机制,依托“云端武汉”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类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互认共享。

  四、整合建立政务服务“一张网”。各区、各部门整合网上政务服务资源,与“云端武汉?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市政务办负责依托“云端武汉?网上办事大厅”,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完善全市统一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全市统一事项管理平台和全市统一综合窗口收(发)件平台,对全市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全市范围内统一事项编码、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对各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汇聚、统一发布和统一监管,实现全市范围市民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一网”通办。

  五、做大做强“云端武汉?政务”平台。各区、各部门自建的各类政务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应向“云端武汉”平台开放接口,形成覆盖全市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统一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实现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的联通,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通和协同共享。

  六、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宣传力度。各区、各部门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认可度,营造良好的政民互动氛围。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市民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市民反映问题,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和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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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