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武网发[2015]46号),我办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开展“2017年度武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评审工作,现将拟通过认定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18:00。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办。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
公示受理:1、信息产业处,张成利,82796755;
2、机关党委(纪检),孙魁,8279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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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1日